泰顺法院与村委会联合行动 快速追回4名高龄老人劳动报酬
来源:泰顺信用办 2018-09-27 16:41:57
7月5日,泰顺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潘某某(74岁)、毛某凤(76岁)、毛某锐(73岁)、王某某(82岁)与被执行人雷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总标的为14925元。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雷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邮寄的法律文书也无法送达,通讯号码亦是空号,被执行人下落未明。为有效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员于7月16日对雷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因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切实执行到案款的要求极为迫切,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梳理,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处得知被执行人曾在户籍地出现的线索。泰顺法院至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竹里畲族乡村民中心了解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并获取联系方式。同时,泰顺法院与该村委会联合行动,互相配合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后果。8月27日下午,被执行人将执行款送至竹里畲族乡村长处。泰顺法院当天便将执行款带回并通知申请执行人领款,并将雷某从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中退出。